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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炬提示人为损坏界定
一、电源线被外力拉扯断裂、插头变形或插座烧蚀,属人为损坏。
二、电器进水、受潮导致电路板腐蚀或路,属人为损坏。
三、产品外壳因跌落、撞击出现裂纹、变形或缺损,属人为损坏。
四、电压不稳或私接非标准电源导致烧机,属人为损坏。
五、未按说明书要求放置、散热不良导致过热损坏,属人为损坏。
六、异物堵塞口、排水孔或进料口导致故障,属人为损坏。
七、超负荷运行、连续工作时间超出产品设计限值导致损坏,属人为损坏。
八、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不匹配耗材造成的连带故障,属人为损坏。
九、宠物啃咬、虫鼠侵入导致的线路损坏,属人为损坏。
十、人为损坏经检测确认后,服务网点应出具检测说明并告知消费者,按非保维修处理。
浙炬说明保外收费标准
一、保外维修收费由配件费、人工费、上门服务费三部分构成,明码标价。
二、配件费按浙炬配件价格体系执行,服务网点不得自行加价销售配件。
三、人工费按维修项目难度及工时定额收取,收费标准在网点公示。
四、上门服务费按距离分区计费,市区与郊县标准不同,送修至网点则不收取上门费。
五、检测费在维修成交后可抵扣维修费用,未维修仅检测的按检测费标准收取。
六、高空作业、拆装搬运等特殊服务项目另行收费,须事先告知并征得同意。
七、保外维修更换下的旧件归消费者所有,消费者放弃的由网点统一处理。
八、维修后同一故障提供不少于九十天的保修期,保修期内复发免费返修。
九、收费后应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,载明收费项目及金额,消费者应妥善保存。
十、消费者对收费有异议的,可向网点所属服务管理机构投诉,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浙炬产品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:
1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2、非官方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、维修造成损坏的(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);
3、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;
4、有效凭证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;
5、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;
6、处理品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。
7、整机免费保修以保修单为准(保修时间以保修单为准) ;
8、倘若产品机身编号被更改或去除,则保修无效 ;
9、保修的客户须出示购买该电器之 票据,及本保修单,以确保产品保修期仍然有效 ;
10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,保修期内造成的质量问题,实行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