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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田保修凭证办理流程
一、消费者购机后应第一时间核对发票信息与实物号是否一致,发现不符当场要求销售方更正。
二、三包凭证由销售方在交付时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,消费者应现场确认凭证要素齐全。
三、电子发票应在购买后及时下载存档,建议同步保存至云端或发送至常用邮箱备份。
四、网购商品应保存订单页截图,包含商品号、购买日期、订单编号等关键信息。
五、凭证办理实行"一次采集、全网"原则,消费者在任一服务网点完成凭证登记后,莱田服务系统可共享核验。
六、服务网点受理保修申请时,应主动核验凭证并录入服务系统,生成电子服务工单。
七、凭证信息发生变更的,消费者可持有效材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信息更新,更新记录留档备查。
八、凭证补办需消费者提出书面申请,服务网点核实销售记录后予以补办,补办周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。
九、客户办理凭证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同,由服务网点建档管理。
十、凭证办理全程不收取费用,任何以凭证办理名义收费的行为均可向莱田客服投诉。
莱田有效起算计算
一、有效起算日以消费者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,不以付款日期或发货日期替代。
二、实体店购买以交付日期为准,消费者签收即视为收到商品。
三、网购商品以物流签收日期为准,签收记录以物流系统时间为准。
四、邮购商品以消费者实际领取邮件日期为准,领取记录以邮政系统为准。
五、分期付款商品以实际交付日期起算,不以最后一期付款日期起算。
六、以旧换新商品以新机交付日期起算,旧机回收日期不影响新机三包起算。
七、团购商品以各消费者实际签收日期分别起算,不以团购统一发货日期起算。
八、预售商品以实际交付日期起算,不以预售付款日期起算。
九、换货商品以换货交付日期重新起算,原商品三包期限终止。
十、维修后商品三包期限顺延维修占用天数,顺延天数以维修工单载明为准。
莱田产品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:
1、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2、非官方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、维修造成损坏的(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);
3、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;
4、有效凭证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;
5、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;
6、处理品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。
7、整机免费保修以保修单为准(保修时间以保修单为准) ;
8、倘若产品机身编号被更改或去除,则保修无效 ;
9、保修的客户须出示购买该电器之 票据,及本保修单,以确保产品保修期仍然有效 ;
10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,保修期内造成的质量问题,实行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;